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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9-12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大学生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贯彻落实《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案》浙海高职[2016]24号文件精神,学校于2017年建成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创业基地),用于扶持和培育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我校创业基地位于中浪海景大厦海洋科学城创客码头九楼,现已入驻7家创业团队,本次计划招募5家创业团队入驻,入驻的创业项目孵化期限视情确定,原则上为1至3年,期满后须离开创业基地自主经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驻条件

1.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代表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1年内的毕业生(特殊情况经申请可适当放宽);

2.入驻的创业团队要有明确的项目,项目需与学校专业相关或与国家产业导向相符,符合创业基地的文化创意产业定位,有一定的技术含量、专业背景、文化底蕴和个性特色,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可操作性,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具备一定的成熟度,具有明确的市场目标、项目负责人、运营项目的资金和人员,具有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创业(商业)计划,符合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政策要求,经由专家团审核并评估通过;

4.经审批入驻创业基地后,原则上已符合注册公司条件的团队要求在6个月内完成公司的注册;

5.创业团队自愿遵守学生创业基地的相关管理制度,并接受管理;

6.创业团队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7.创业团队应有指导教师,对创业实践进行全程指导;

8.创业团队负责人开展创业活动需经过家长同意,在校生须经过所在学院审核推荐;

9.创业团队成员在校期间,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处分记录;已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关课程,学有余力,并具有较强的毅力;

10、省市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校“致远杯”创业创新大赛获三等奖及其以上奖项的项目优先入驻;

二、入驻程序

1.提交申请入驻材料:

(1)《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

(2)创业(商业)计划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家长知情同意书;

2. 项目评审

3. 项目审批并公示;

4. 通过审批并公示的项目签署《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协议》、《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园入驻团队安全责任书》(一年一签);

5.办理其他相关入驻手续,正式入驻孵化;

6.接受孵化基地日常管理、指导和监督;

7.孵化期满或孵化中止,办理退出手续。

三、扶持政策

学院为孵化期内的入驻项目提供以下支持与优惠政策:

1.免费实施创业学院课程体系教学;

2.免收场地租赁费,为入驻创业团队提供办公场所,以及包括桌椅、办公电脑在内的基本办公设备,免费接入网络;

3.为学生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和变更、年检及企业代码、银行开户等手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帮助,协助条件成熟的入驻项目办理工商注册等手续;

4.利用校内外资源,为入驻项目提供政策咨询,举办相关讲座或沙龙等培训活动;

5.协调创业团队搭建平台,帮助解决其他困难;

 

四、申请方式

1、报名事项:创业团队请将申报入驻材料(A4纸一式一份)于109日下午4:30前报致远创业学院(行政楼102室),电子版材料(《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和创业计划书),发送至邮箱 506469986@qq.com ,邮件主题: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手机号,1011日,学校就业信息网公布入围面试团队名单及面试时间,未参加面试作弃权处理。面试分为PPT展示和现场答辩两个环节,其中PPT展示7分钟,现场答辩8分钟。

2、中标创业团队名单公示时间、地点:图书馆一楼学生办证大厅、学校就业信息网(http://zsjy.zimc.cn/job)。

联系人:孟文霞

联系电话:18969250802

附件:1.《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

2.《项目计划书》

3. 家长知情同意书

 

 

 

 

致远创业学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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