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致远创业学院加大对毕业生创业的扶持力度,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现面向我校2020届毕业生,招募创业团队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的创业项目孵化期限视情确定,原则上为1至3年,期满后须离开创业基地自主经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驻条件
1.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代表应为我校2020届毕业生;
2.入驻的创业团队要有明确的项目,项目需与学校专业相关或与国家产业导向相符,符合创业基地的文化创意产业定位,有一定的技术含量、专业背景、文化底蕴和个性特色,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可操作性,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具备一定的成熟度,具有明确的市场目标、项目负责人、运营项目的资金和人员,具有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创业(商业)计划,符合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政策要求,经由专家团审核并评估通过;
4.经审批入驻创业基地后,原则上已符合注册公司条件的团队要求在6个月内完成公司的注册;
5.创业团队自愿遵守学生创业基地的相关管理制度,并接受管理;
6.创业团队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7.创业团队应有指导教师,对创业实践进行全程指导;
8.创业团队负责人开展创业活动需经过家长同意,在校生须经过所在学院审核推荐;
9.创业团队成员在校期间,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处分记录;已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关课程,学有余力,并具有较强的毅力;
10、省市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校“致远杯”创业创新大赛获三等奖及其以上奖项的项目优先入驻;
二、入驻程序
1.提交申请入驻材料:
(1)《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
(2)创业(商业)计划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家长知情同意书;
2. 项目评审
3. 项目审批并公示;
4. 通过审批并公示的项目签署《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协议》、《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园入驻团队安全责任书》(一年一签);
5.办理其他相关入驻手续,正式入驻孵化;
6.接受孵化基地日常管理、指导和监督;
7.孵化期满或孵化中止,办理退出手续。
三、扶持政策
学院为孵化期内的入驻项目提供以下支持与优惠政策:
1.免费实施创业学院课程体系教学;
2.免收场地租赁费,为入驻创业团队提供办公场所,以及包括桌椅、办公电脑在内的基本办公设备,免费接入网络;
3.为学生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和变更、年检及企业代码、银行开户等手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帮助,协助条件成熟的入驻项目办理工商注册等手续;
4.利用校内外资源,为入驻项目提供政策咨询,举办相关讲座或沙龙等培训活动;
5.协调创业团队搭建平台,帮助解决其他困难。
四、申请方式
1、报名事项:创业团队请将申报入驻材料(A4纸一式一份)于6月25日下午5:00前报致远创业学院(行政楼102室),电子版材料(《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和创业计划书),发送至邮箱 634862562@qq.com,邮件主题: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手机号,未参加面试作弃权处理。面试分为PPT展示和现场答辩两个环节,其中PPT展示7分钟,现场答辩8分钟。
2、中标创业团队名单公示时间、地点:学校就业信息网(http://zsjy.zimc.cn/job)。
联系人:陆婧澜
联系电话:0580—2095036
附件:《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
致远创业学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